2007年4月24日,在参加山东省青岛市首批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派驻仪式之后,市政府副市长吴经建带队检查了部分药品企业药品车间生产现场。吴经建在检查中对保障药品质量提出明确要求。 一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、监管与服务的关系,解决好“为谁监管、怎样监管”的问题。要解决群众最直接、最关心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坚决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;要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,确保符合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;要推进制度创新,增强应对食品药品监管复杂局面的能力;要强化技术支撑,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。 二是药品生产企业要切实担负起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。药品质量是企业的“生命线”,也是公众健康安全的“保障线”,药品企业要将研发和生产优质、安全的药品作为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,努力以高质量的产品去赢得市场、赢得发展。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断强化质量意识、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,切实担负起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。 三是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要全面、准确地履行监管职能。向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,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“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”要求,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,探讨新的监管手段和机制的尝试。驻厂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重点检查原辅料来源的合法性、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的一致性、药品是否按照标准检验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,指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。(2007.04.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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