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 气相色谱仪招标公告 省份 北京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:2007年5月9日-2007年5月15日 上午9:00至11:00;下午1:00至4:00(北京时间)。 报名时须递交以下资料: 1营业执照副本 (经年检的) 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书 (经年检的) 复印件 3 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原件,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) 5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6 经销商(作为代理)的资格声明 (若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则不适用) 7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(若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则不适用) 8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,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(近三个月内的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) 10气相色谱仪(与预供应产品型号一致)销售业绩清单 11所投产品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(如: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、型式批准证书等)复印件 报名资料送达要求: (1)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,统一用A4纸编写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。 (2)送达报名资料时,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。 (3)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行政公章,其他合同专用章、投标专用章等无效。 报名后的资格审查:评审小组在有效的报名中进行资格审查,依照随机原则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抽取3家,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,谈判时间另行通知。
项目名称 气相色谱/质谱联用仪(GC-MS)、离子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省 份 江苏省 1第1包气相色谱/质谱联用仪(GC-MS)3 2第2包ICP-MS 2 3第3包离子色谱仪3 4第4包离子色谱仪 1 5第5包气相色谱仪1 6第6包吹扫捕集仪自动进样装置(水、土壤)2 7第7包液相色谱仪 1 三、投标人资质要求: 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采购货物、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,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; (2)如为非生产厂家投标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(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)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。 (3)具有产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。 (4)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条例,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。 四、投标文件接收信息: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:2007年5月16日上午8:30-9:30整
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07年5月16日上午9:30整 |